国务院推煤层气发展新政或激起第二轮开发大潮
继2007年出台首轮煤层气扶持政策以后,煤层气行业已迎来第二轮扶持政策的大潮。 9月22日,国医治白癜风的医院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意见》;昨天,国家能源局又发布稿,解释《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煤层气抽采利用水平,是《意见》的核心内容,主要的扶持政策分为3部分: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强化税费扶持政策,和完善煤层气定价机制和发电上政策。 对此前质疑较多的煤层气管理体制弊端,《意见》也有所触及。有煤层气公司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该《意见》出台后,煤层气行业的管理体制问题有望逐步解决。 政策将密集出台 《意见》指出,将加大中央财政对煤层气开发的支持力度,提高煤层气开发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煤炭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嘉奖资金重点支持关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小煤矿。 目前中央财政对煤层气补贴政策是从2007年起开始实行的,补贴标准为0.2元/立方米,同时,地方对开发利用煤层气每立方米配套补贴0.1元。国家安监总局信息研究院院长黄盛初此前曾泄漏,煤层气抽采补贴由目前的每立方米0.2元,提高到每立方米0.6元。 至于未来具体的补贴标准,《意见》还没有明确,还需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意见》还首次将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纳入煤炭产业升级改造投资支持范围,这意味着国家每一年下拨的30亿元煤炭产业升级资金,将部分乃至全部用于煤层气行业发展。 在税费扶持政策方面,《意见》指出,将逐步扩大煤矿企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研究制定煤层气发电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另外,煤层气定价机制和发电上政策也做出了说明,《意见》称,将放开煤层气出厂价格,煤矿企业利用煤层气发电的富裕电量需要上的,由电企业全部收购,并适时提高煤层气发电上标杆电价水平。 上一轮的煤层气扶持政策主要集中在2006年出台,当时国务院办公厅前后印发了《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6年的指导意见发布后,紧接着就发布了一系列的具体补贴、税收等政策,此次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发布后,接下来肯定也会陆续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煤层气行业可能将掀起第二轮发展大潮。"某煤层气公司内部人士对本报说。 矿权重叠困难 在2006年的扶持政策出台后,我国的煤层气行业发展并没有如想象般的顺利。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答问时坦言,企业抽采利用瓦斯内在动力不足,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率偏低、地面煤层气开发缓慢,一些制约煤矿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虽然煤层气产业遇到的问题很多,但多位曾接受本报采访的业内人士都认为,管理体制不顺是煤层气行业发展踟蹰不前的重要缘由。 此次出台的《意见》则对煤层气管理体制做出了一些新的规范,比如加强煤层气矿业权管理。《意见》指出,对煤炭计最好的白癜风医院划5年内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实行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对煤炭计划5年后开始建井开采的区域,应坚持"先采气、后采煤",做好采气采煤施工衔接。增设一批煤层气矿业权,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优先配置给有开发实力的煤层气和煤炭企业。 另外,《意见》还提出,新设煤层气或煤炭探矿权,必须符合矿产资源、煤层气开发利用等计划,并对煤层气、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评价和储量评审备案。研究提高煤层气最低勘查投入标准,限期提交资源储量报告。 "矿权重叠和新设矿权的获得体制都比之前有所变化。"煤层气公司内部人士对本报说,"此次出台的《意见》有望消除长期以来困扰煤层气行业发展的体制窘境。"